许可证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GPL)

版本 3,2007 年 6 月 29 日

版权所有 (C) 2007 自由软件基金会 https://fsf.org/

任何人都可以复制和分发本许可证文件的逐字副本,但不允许对其进行修改。

序言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是一份适用于软件和其他类型作品的自由、版权左倾许可证。

大多数软件和其他实用作品的许可证旨在剥夺您共享和修改作品的自由。相比之下,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保障您共享和修改程序所有版本的自由——确保该程序对所有用户而言仍然是自由软件。我们,自由软件基金会, 对我们的大多数软件使用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它也适用于其作者以此方式发布的任何其他作品。您也可以将它应用于您的程序。

当我们谈论自由软件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非价格。我们的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确保您拥有分发自由软件副本的自由(如果您愿意,可以收费),确保您能够接收源代码或在需要时获取源代码,确保您能够修改软件或在新的自由程序中使用其中的部分内容,并且确保您知道自己可以做到这些。

为了保护您的权利,我们需要防止他人剥夺您的这些权利或要求您放弃这些权利。因此,如果您分发或修改软件副本,您就负有一定的责任:尊重他人自由的责任。

例如,如果您分发此类程序的副本,无论是免费还是收费,您都必须将您获得的相同自由赋予接收者。您必须确保他们也能接收或获取源代码。并且您必须向他们展示这些条款,以便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

使用 GNU GPL 的开发者通过以下两个步骤保护您的权利: (1) 声明软件的版权;(2) 向您提供本许可证,赋予您复制、分发和/或修改软件的合法权限。

为了保护开发者和作者,GPL 明确规定,本自由软件不提供任何担保。为了用户和作者的利益,GPL 要求修改版本必须标记为“已修改”,以免其问题被错误地归咎于先前版本的作者。

某些设备的设计不允许用户安装或运行修改版本的软件,尽管制造商可以这样做。这从根本上违背了保护用户修改软件自由的宗旨。此类滥用的系统性模式发生在个人使用的产品领域,而这恰恰是最不可接受的。因此,我们设计了此版本的 GPL,以禁止此类产品进行此类操作。如果此类问题在其他领域严重出现,我们随时准备在未来版本的 GPL 中将此条款扩展到这些领域,以保护用户的自由。

最后,每个程序都不断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 各国不应允许专利限制通用计算机上软件的开发和使用,但在允许专利限制通用计算机软件开发和使用的国家,我们希望避免应用于自由程序的专利可能使其实际上成为专有软件的特殊风险。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GPL 保证专利不能被用来使程序变得非自由。

复制、分发和修改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如下。

条款和条件
0. 定义。

“本许可证”指的是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3 版。

“版权”也指适用于其他类型作品(例如半导体掩模)的类似版权法。

“程序”指的是根据本许可证获得许可的任何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每个被许可人都被称为“您”。“被许可人”和“接收人”可以是个人或组织。

“修改”作品是指以需要版权许可的方式复制或改编作品的全部或部分,而非制作完全相同的副本。由此产生的作品被称为早期作品的“修改版”或“基于”早期作品的作品。

“涵盖作品”是指未经修改的程序或基于该程序的作品。

“传播”作品是指未经许可对作品进行任何可能根据适用版权法导致您直接或间接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但在计算机上执行作品或修改私人副本除外。传播包括复制、分发(无论是否修改)、向公众提供,以及在某些国家/地区还包括其他活动。

“传送”作品是指任何允许其他方制作或接收副本的传播行为。仅通过计算机网络与用户进行交互,而不传输副本,并不构成 传达。

交互式用户界面应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前提是 它包含方便且实用的显著可见的功能,(1) 显示适当的版权声明;(2) 告知用户作品不提供任何担保(除非提供担保),被许可人可以根据本许可证转让作品,以及如何查看本许可证的副本。如果界面呈现用户命令或选项列表,例如菜单,则列表中的显著项目符合此标准。

1. 源代码。

作品的“源代码”是指对其进行修改的首选形式。“目标代码”是指作品的任何非源代码形式。

“标准接口”是指由公认的标准机构定义的官方标准,或者,对于特定编程语言指定的接口,是指在该语言的开发人员中广泛使用的接口。

可执行作品的“系统库”包括除作品整体之外的任何内容,这些内容 (a) 包含在主要组件的正常打包形式中,但不属于该主要组件的一部分;以及 (b) 仅用于支持作品与该主要组件一起使用,或用于实现标准接口(该接口的实现已以源代码形式向公众开放)。此处的“主要组件”是指运行可执行作品的特定操作系统(如有)的主要基本组件(内核、窗口系统等),或用于生成作品的编译器,或用于运行作品的目标代码解释器。

对于目标代码形式的作品,“对应源代码”是指生成、安装和(对于可执行作品而言)运行目标代码以及修改作品所需的所有源代码,包括用于控制这些活动的脚本。但是,它不包括作品的 系统库、通用工具或通常可用的免费程序,这些程序未经修改即可用于执行这些活动,但 并非作品的一部分。例如,对应源代码 包括与作品源文件相关的接口定义文件,以及作品专门设计所需的共享库和动态链接子程序的源代码, 例如,通过这些子程序与作品其他部分之间的紧密数据通信或控制流。

对应源代码无需包含用户可以从对应源代码的其他部分自动重新生成的任何内容。

源代码形式作品的对应源代码与作品本身相同。

2. 基本许可。

本许可证授予的所有权利均在程序的版权期限内授予,并且只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这些权利就不可撤销。本许可证明确确认您拥有运行未修改程序的无限权限。仅当运行涵盖作品的输出内容构成涵盖作品时,该输出才受本许可证的涵盖。本许可证承认您享有版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权或其他同等权利。

您可以无条件地制作、运行和传播您未曾转载的涵盖作品,只要您的许可证仍然有效。 您可以将涵盖作品转载给他人,但其唯一目的是让他们为您进行修改,或为您提供运行这些作品的便利,前提是您在转载所有您不控制版权的材料时遵守本许可证的条款。为您制作或运行涵盖作品的人员必须完全代表您,在您的指导和控制下进行此类操作,并遵守禁止他们在与您的关系之外复制您的受版权保护材料的任何条款。

仅在以下规定的条件下,才允许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进行转载。不允许进行再许可;第 10 条规定,再许可是不必要的。

3. 保护用户的合法权利免受反规避法的侵害。

任何涵盖作品均不得根据任何履行1996年12月20日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11条义务的适用法律或禁止或限制规避此类措施的类似法律,视为有效技术措施的一部分。

当您传送涵盖作品时,您放弃任何禁止规避技术措施的法定权力,只要此类规避是通过行使本许可证下关于涵盖作品的权利而实现的,并且您声明无意限制作品的操作或修改,以此作为对作品用户强制执行您或第三方禁止规避技术措施的法定权利。

4. 传送逐字副本。

您可以通过任何媒介传送收到的程序源代码的逐字副本,前提是您必须在每个副本上以显著且适当的方式发布相应的版权声明;保留所有声明,声明本许可证以及任何根据第 1 节添加的非许可性条款。第 7 条适用于代码; 保留所有关于不提供任何担保的声明;并向所有接收者提供本许可证的副本以及程序。

您可以对您传送的每份副本收取任何费用或免费, 并且您可以付费提供支持或担保保护。

5. 传送修改后的源代码版本。

您可以根据第 4 条的条款,以源代码的形式传送基于程序的作品,或根据程序制作该作品的修改版本,前提是您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a) 作品必须带有显著的声明,说明您对其进行了修改,并注明相关日期。
  • b) 作品必须带有显著的声明,说明其根据本许可证以及根据第 7 条添加的任何条件发布。此要求修改了第 4 条中“保留所有声明”的要求。
  • c) 您必须根据本许可证将整个作品作为一个整体授权给任何拥有其副本的人。 因此,本许可证以及任何适用的第 7 条附加条款将适用于整个作品及其所有部分, 无论它们如何打包。本许可证不授予以任何其他方式许可作品的许可,但如果您单独获得了该许可,则不会使该许可失效。
  • d) 如果作品具有交互式用户界面,则每个界面都必须显示 适当的法律声明;但是,如果程序的交互式界面未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则您的作品无需强制其显示。

将涵盖作品与其他独立且单独的作品(这些作品本质上并非涵盖作品的扩展, 且未与其组合以构成更大的程序)汇编于存储或分发介质的卷中或之上,则如果汇编及其产生的版权未用于限制汇编用户的访问或合法权利,则称为“集合体”, 但前提是,这些汇编及其产生的版权并未用于限制汇编体用户的访问或合法权利, 超出单个作品允许的范围。将涵盖作品纳入集合体, 并不会导致本许可证适用于集合体的其他部分。

6. 传播非源码形式。

您可以根据第 4 和第 5 条的条款,以目标代码形式交付涵盖作品,前提是您也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通过以下方式之一交付机器可读的 对应源代码:

  • a) 将目标代码以物理产品(包括物理分发介质)的形式交付或嵌入其中,并附带 固定在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耐用物理介质上的 对应源代码。
  • b) 将目标代码以物理产品(包括物理分发介质)的形式交付或嵌入其中,并附上一份书面要约,该要约有效期至少为三年,且有效期与你提供该产品型号的备件或客户支持的时间相同。你可以向任何拥有目标代码的人提供以下两种方式:(1) 一份本许可证涵盖的产品中所有软件的对应源代码副本,该副本存储在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耐用物理介质上,价格不超过你物理执行此源代码交付的合理成本;或 (2) 免费从网络服务器复制对应源代码。
  • c) 将目标代码的单独副本与提供对应源代码的书面要约副本一起交付。此替代方案仅在偶尔且非商业性的情况下允许,并且仅当你根据第 6b 款的规定收到包含此类要约的目标代码时才允许。
  • d) 通过指定地点(免费或收费)提供访问方式来传播目标代码,并以相同方式通过相同地点提供对 对应源代码的等效访问,无需额外付费。您无需要求接收者复制 对应源代码以及目标代码。如果复制目标代码的地点是网络服务器,则对应源代码 可以位于支持等效复制功能的其他服务器(由您或第三方运营),前提是您在目标代码旁边保留清晰的指示,说明在哪里可以找到 对应源代码。无论哪个服务器托管 对应源代码,您仍有义务确保其在满足这些要求所需的时间内可用。
  • e) 使用点对点传输来传播目标代码, 前提是您告知其他同行,作品的目标代码和 对应源代码根据第 6d 款免费向公众提供的位置。

目标代码中可分离的部分,其源代码作为系统库被排除在对应源代码之外,无需包含在目标代码作品的交付中。

“用户产品”可以是 (1) “消费产品”,即任何 无形的个人财产通常用于个人、家庭或家居用途,或 (2) 为嵌入住宅而设计或出售的任何物品。在确定产品是否为消费品时,如有疑问,应以有利于覆盖的方式处理。对于特定用户收到的特定产品,“正常使用”是指该类产品的典型或常见用途,无论特定用户的身份或特定用户实际使用、预期或被预期使用该产品的方式如何。无论产品是否具有实质性的商业、工业或非消费用途,该产品均为消费品,除非此类用途是该产品唯一重要的使用方式。

用户产品的“安装信息”是指安装和执行该用户产品中涵盖作品的修改版本(来自其相应源码的修改版本)所需的任何方法、程序、授权密钥或其他信息。这些信息必须足以确保修改后的目标代码的持续运行不会仅仅因为修改而受到阻碍或干扰。

如果您根据本节在用户产品中、与其一起或专门用于用户产品而传达目标代码作品,并且该传达是作为交易的一部分发生,在该交易中,用户产品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永久或固定期限地(无论交易如何定性)转让给接收者,则根据本节传达的相应源代码必须附带安装信息。但如果您或任何第三方均无权在用户产品上安装修改后的目标代码(例如,该作品已安装在 ROM 中),则此要求不适用。

提供安装信息的要求并不包括继续为接收者修改或安装的作品,或包含该作品的用户产品提供支持服务、保修或更新的要求。如果修改本身对网络运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违反了网络通信规则和协议,则网络访问可能会被拒绝。

根据本节规定,传达的相应源代码和提供的安装信息必须采用公开记录的格式(并以源代码形式向公众提供实现),并且解压、阅读或复制时无需特殊密码或密钥。

7. 附加条款。

“附加许可”是通过对本许可证的一项或多项条件作出例外规定来补充本许可证条款的条款。 适用于整个程序的附加许可,应被视为包含在本许可证中,只要它们在适用法律下有效。如果附加许可仅适用于程序的一部分,则该部分可以根据这些许可单独使用,但整个程序仍受本许可证管辖,不受附加许可约束。

当您发布涵盖作品的副本时,您可以自行选择从该副本或其任何部分删除任何附加许可。(附加许可可能会被规定为要求在您修改作品的某些情况下将其删除。)您可以对您添加到涵盖作品中的材料添加附加许可,如果您拥有或可以授予适当的版权许可。

无论本许可证的任何其他规定如何,对于您添加到涵盖作品中的材料,您可以(在获得该材料的版权持有人的授权)补充本许可证的条款:

  • a) 与本许可证第 15 和 16 条的条款不同的免责声明或责任限制;或
  • b) 要求在该材料或包含该材料的作品中保留指定的合理法律声明或 作者归属;或
  • c) 禁止对该材料的来源进行虚假陈述, 或要求以合理的方式将该材料的修改版本标记为与原始版本不同;或
  • d) 限制将该材料的许可人或作者的姓名用于宣传目的;或
  • e) 拒绝授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某些商品名称、商标或服务标记的权利;或
  • f) 要求任何传播该材料(或其修改版本)的人,通过合同方式承担接收者的责任,对该材料的许可人和作者进行赔偿,并承担因这些合同方式直接对这些许可人和作者造成的任何责任。

所有其他非许可性附加条款均视为第 10 条所定义的“进一步限制”。如果您收到的程序或其任何部分包含以下通知:如果声明其受本许可证约束,同时又包含一个附加限制条款,您可以删除该条款。如果许可证文件包含附加限制,但允许根据本许可证进行重新许可或传播,则您可以向受该许可证文件条款约束的涵盖作品中添加内容,前提是该附加限制在重新许可或传播后失效。

如果您根据本节向涵盖作品添加条款,则必须在相关的源文件中声明适用于这些文件的附加条款,或声明适用条款的位置。

附加条款,无论是许可性的还是非许可性的,都可以以单独书面许可的形式声明,也可以作为例外情况声明;上述要求适用于任何一种情况。

8. 终止。

除非本许可证明确规定,否则您不得传播或修改涵盖作品。任何以其他方式传播或修改本作品的尝试均属无效,并将自动终止您根据本许可证所享有的权利(包括根据第11条第三款授予的任何专利许可)。

但是,如果您停止所有违反本许可证的行为,则您从特定版权持有人处获得的许可将(a)暂时恢复, 除非且直到版权持有人明确且最终终止您的许可为止;以及(b)永久恢复,如果版权持有人未能在终止后的60天内以某种合理方式通知您违规行为。

此外,如果版权持有人以某种合理方式通知您违规行为,并且这是您首次收到该版权持有人就任何作品发出的违反本许可证的通知,并且您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纠正了违规行为,则您从特定版权持有人处获得的许可将永久恢复。

根据本条款终止您的权利,并不意味着终止已根据本许可证从您处获得副本或权利的各方的许可。如果您的权利已被终止且未永久恢复,则您无权根据第 10 条款获得相同材料的新许可。

9. 拥有副本无需接受。

您无需接受本许可证即可接收或运行本程序的副本。仅因使用点对点传输接收副本而发生的涵盖作品的辅助传播,同样无需接受。但是,除本许可证外,任何其他内容均不授予您传播或修改任何涵盖作品的许可。如果您不接受本许可证,则这些行为侵犯了版权。因此,通过修改或传播涵盖作品,即表示您接受本许可证。

10. 下游接收者的自动许可。

每次您转让涵盖作品时,接收者都会自动获得原始许可人的许可,允许其根据本许可证运行、修改和传播该作品。您不负责强制第三方遵守本许可证。

“实体交易”是指转移组织控制权或其实质上所有资产的交易,或对组织进行细分或合并的交易。如果涵盖作品的传播源于实体交易,则该交易中接收作品副本的每一方,都将获得其利益前任根据上一段所拥有或可以授予的对该作品的任何许可,以及从利益前任处获得该作品相应源代码的权利(如果前任拥有该源代码或可以通过合理努力获得该源代码)。

您不得对本许可证授予或确认的权利的行使施加任何其他限制。例如,您不得就行使本许可证授予的权利收取许可费、特许权使用费或其他费用,也不得提起诉讼(包括诉讼中的交叉诉讼或反诉),声称制造、使用、销售、提供销售或导入本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侵犯了任何专利权。

11. 专利。

“贡献者”是指根据本许可证授权使用本程序或本程序所基于的作品的版权持有者。如此许可的作品称为贡献者的“贡献者版本”。

贡献者的“必要专利权”是指所有由贡献者拥有或控制的专利权,无论是已经获得还是此后获得,如果这些专利权因本许可证允许的制造、使用或销售其贡献者版本的方式而受到侵犯,则不包括仅因进一步修改贡献者版本而受到侵犯的专利权。就本定义而言,“控制”包括以符合本许可证要求的方式授予专利分许可的权利。

每位贡献者授予您一项非排他性、全球性、免版税的专利根据贡献者必要专利权利要求,授予贡献者许可,允许 制造、使用、销售、提供销售、进口并以其他方式运行、修改和传播其贡献者版本的内容。

在以下三段中,“专利许可”是指任何明示的 不执行专利的协议或承诺,无论其名称如何(例如,明示的专利实施许可或不起诉专利侵权的契约)。向一方“授予”此类专利许可,意味着达成此类协议或承诺,不对该方执行专利。

如果您明知依据专利许可转让受保护作品,且 且该作品的对应源代码无法通过公开的网络服务器或其他易于访问的方式免费且根据本许可条款供任何人复制,则您必须:(1) 使对应源代码可供使用;(2) 安排剥夺您就该特定作品享有的专利许可权益;或 (3) 以符合本许可要求的方式安排将专利许可扩展至下游接收者。“明知依据”是指您实际知晓,若非有专利许可,您在某个国家/地区转让受保护作品,或您的接收者在某个国家/地区使用受保护作品,将侵犯该国/地区一项或多项您有理由相信有效的可识别专利。

如果您根据或与单项交易或安排相关地转让或通过促成转让的方式传播了涵盖作品,并向接收涵盖作品的部分接收方授予专利许可,授权他们使用、传播、修改或转让涵盖作品的特定副本,则您授予的专利许可将自动扩展至涵盖作品及其基于作品的所有接收者。

如果专利许可未涵盖其涵盖范围、禁止行使本许可下明确授予的一项或多项权利,或以不行使这些权利为条件,则该专利许可具有“歧视性”。如果您与从事软件分发业务的第三方达成协议,您不得转让涵盖作品。根据该协议,您根据转让作品的活动范围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并且第三方向任何将从您处接收涵盖作品的各方授予歧视性专利许可,该许可适用于 (a) 您转让的涵盖作品的副本(或根据这些副本制作的副本),或 (b) 主要用于包含涵盖作品的特定产品或汇编,除非您在 2007 年 3 月 28 日之前达成该协议或获得该专利许可。

本许可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排除或限制您根据适用专利法可能获得的任何默示许可或其他侵权抗辩。

12. 不得放弃他人的自由。

如果您受到的约束(无论是通过法院命令、协议还是其他方式)与本许可证的条款相抵触,则这些约束并不免除您遵守本许可证的条款。如果您无法通过传输涵盖作品来同时满足本许可证规定的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义务,则您最终不得传输该作品。例如,如果您同意某些条款,要求您向接收者收取进一步传输程序的版税,那么唯一能够同时满足这些条款和本许可证要求的方法就是完全不传输该程序。

13. 与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一起使用。

无论本许可证的任何其他规定如何,您都有权将任何涵盖作品与根据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3 版许可的作品链接或合并为单个合并作品,并传输由此产生的作品。本许可证的条款将继续适用于涵盖作品的部分,但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13 条关于通过网络进行交互的特殊要求将适用于该组合。

14. 本许可证的修订版本。

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会不时发布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订版和/或新版本。这些新版本在精神上与当前版本相似,但在细节上可能有所不同,以解决新的问题或顾虑。

每个版本都有一个唯一的版本号。如果程序指定适用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某个版本号或任何后续版本,您可以选择遵循该版本号或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任何后续版本的条款和条件。如果程序未指定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版本号,您可以选择任何版本。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过的任何版本。

如果本程序指定代理人可以决定使用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哪些未来版本,则该代理人公开声明接受某个版本将永久授权您为本程序选择该版本。

后续许可证版本可能会授予您额外或不同的权限。但是,您选择遵循后续版本不会对任何作者或版权持有人施加任何额外义务。

15. 免责声明。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程序不提供任何担保。除非另有书面说明,版权持有人和/或其他方按“原样”提供本程序,不附带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和适用于特定用途的暗示保证。本程序的质量和性能的全部风险由您承担。如果本程序被证明存在缺陷,您应承担所有必要的维修、修理或更正的费用。

16. 责任限制。

除非适用法律要求或书面同意,否则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版权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修改和/或 按上述允许方式传达本程序的方均不对您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包括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程序而引起的任何一般、特殊、偶然或间接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数据变得不准确、 您或第三方遭受的损失、或本程序无法与任何其他程序一起运行),即使该持有人或其他方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17. 第 15 条和第 16 条的解释。

如果上述免责声明和责任限制条款根据其条款无法在当地产生法律效力,则审查法院应适用当地法律,该法律最接近于完全放弃与本程序相关的所有民事责任,除非本程序副本附带有保证或责任承担,并收取费用。

条款和条件的结束

如何将这些条款应用于您的新程序

如果您开发了一个新程序,并且希望它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公众所用,那么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方法是使其成为自由软件,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这些条款重新分发和修改它。

为此,请将以下声明附加到该程序中。最安全的做法是 将它们附加到每个源文件的开头,以最有效地声明 免责条款;并且每个文件至少应包含 “版权”行以及指向完整声明所在位置的指针。

<一行内容用于说明程序名称及其功能的简要说明。> 版权所有 (C) <年份><作者姓名>

本程序为自由软件:您可以根据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条款(许可证第 3 版或 (由您选择)任何更高版本)对其进行重新分发和/或修改。

本程序分发时希望其能够发挥作用, 但不提供任何担保;甚至不提供 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默示担保。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您应该已随本程序收到一份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副本。如果没有,请参阅 https://www.gnu.org/licenses/

同时添加如何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件联系您的信息。

如果程序需要终端交互,请在其以交互模式启动时输出如下简短通知:

<程序> 版权所有 (C) <年份> <作者姓名> 本程序绝对不附带任何担保;详情请输入“show w”。

这是免费软件,欢迎您在特定条件下重新分发;详情请输入“show c”。

假设的命令“show w”和“show c”应该显示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应部分。当然,您的程序的命令可能有所不同;对于图形用户界面 (GUI),您可以使用“关于”框。

如有必要,您还应该让您的雇主(如果您是程序员)或学校(如果有)为该程序签署“版权免责声明”。有关更多信息以及如何应用和遵循 GNU GPL,请参阅 https://www.gnu.org/licenses/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不允许将您的程序合并到专有程序中。如果您的程序是一个子程序库,您可能认为允许将专有应用程序链接到该库更为有效。如果您希望这样做,请使用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而不是此许可证。但首先,请阅读 https://www.gnu.org/licenses/why-not-lgpl.html